溺水事故伤人心 联动调解促和谐
2024-09-06 11:00:5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常宁市法律援助中心 烟洲司法所 | 编辑:王汝福 | 作者: | 点击量:7649         

近日,常宁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烟洲司法所,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溺水伤亡引发的矛盾纠纷,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
据悉,未成年人唐某被未成年人廖某和刘某载车出去玩耍,路过一条水渠时,唐某便主动要下去游泳,后被卡在闸门下面,唐某被打捞上来时已没有了生命体征。唐某父亲因此要求对方家属承担赔偿责任,而对方家属拒绝承担,遂引发矛盾纠纷,唐某父亲只好向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。

法律援助中心收到申请后,第一时间安抚家属情绪,做好相关法律法规解释工作,并通过调查了解到该事故属于三个未成年人结伴出去游玩所导致,责任难以明确。法律援助中心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,维护受害人家属合法权益,认为此事件通过调解处理更有利于当事人。在收到申请的当天下午,便与烟洲司法所及烟洲镇相关部门沟通协调,秉着人道主义原则,组织开展调解工作。调解人员从情、理、法的角度分别做几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,让几方当事人家属都换位思考,一点一点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矛盾。最终,几方当事人在赔偿金额上终达成一致意见,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赔付到位,此事得到圆满化解。

此次调解不仅体现了法律援助与基层司法所“援调”相结合的工作模式,更是坚持和发展了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,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,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完美结合。(来源:常宁市法律援助中心 烟洲司法所)

责编:王汝福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常宁市法律援助中心 烟洲司法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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